南溪职中教师教学质量评价量化考核办法(试行)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教学质量的提高,规范教学评价,加强质量监督,引导广大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创新,根据国家级示范中等职业教育的要求,学校本着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评价量化考核办法。一、评价原则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坚持教学过程评价与教学结果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评价的原则。科学、校统的评价每位教师的教学状态及质量,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二、评价目的以评促教,以评促改,建立激励机制,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三、评价对象担任我校各教学班授课任务的校内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校外兼职教师(含实践课指导教师)、校外兼课教师。四、领导小组为加强我校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特成立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组 长:袁兴伟副组长:刘 杰邓方钦成 员:黄 静、卿尊德、雷崇德、徐和富、张丽、张玉才、罗扬、唐万能、邓兵、刘香红、王贵清、黄兴华以及部分专业部长和校外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