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 .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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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6年11月,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 录 第一部分:修编概况 第二部分:修编组织与过程 第三部分:专项调研活动 第四部分:条文修改,第一部分:修编概况,1.任务来源,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由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为主编单位会同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石家庄三建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海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建工

2、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市政建设总公司、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世纪豪森设计有限公司、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建设机械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捷尔杰(天津)设备有限公司、特雷克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进行编制。,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送审稿。,2.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订、修订项目合同(2014-1-166 )、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 160-2008)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修订大纲、和其他城市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为依

3、据,按照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13169号文要求,根据我国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的特点,运用规范编制的先进理念和方法,不断探索修订本规范,原则: 1.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在技术思路的选择上,坚持科学、可持续的发展观,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充分体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理念; 2.本规范的修订坚持“完善内容,更新技术,结合实践,提升水平”的原则; 3.突出行业特点,技术合理,适应当前需求和发展的需要; 4.要充分考虑与本标准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协调性、同时有适度的前瞻性。,第二部分:修编组织与过程,1.组织形式,规范修订采用项目管理的方式,成立编制组。主编单位:

4、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石家庄三建建业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海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市政建设总公司、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世纪豪森设计有限公司、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建设机械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捷尔杰(天津)设备有限公司、特雷克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2.实施步骤,根据建设施工安全技术委员会对标准的制修订管理程序要求,本项目的修订工作划分为四个实施步骤:1.准备阶段2.征求意见阶

5、段3.送审稿阶段4.报批阶段,3.修编分工,4.过程大事记,第三部分:专项调研活动,第四部分:条文修改,1.总体修改情况,2.主要参考标准,本规范修订主要参照了下列标准:1、起重机 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GB/T59722、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3、 混凝土泵送技术规程JGJ/T 10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5、 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 328,3.章节变化情况,新修订的规范共14章112节,在原规范的基础上增加了2章39节。在征求意见阶段通过网上征集和发放定向征求意见函至全国60个单位及专家,共征集到来自23个单位及专家

6、的300多条意见。根据意见的汇总整理情况,编制组认真研讨,征集的300多条意见中纳入采纳范围151条,部分采纳的31条,纳入采纳范围的意见在规范相应位置进行了修改。,1 总 则,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检查。本条规定说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明确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是指已通过使用单位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验收,且验收合格的机械设备。1.0.3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每台机械设备的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频次。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相关单位指:使用单位、产权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设备检查的人员、时间、频次由相关单位自

7、行规定,本规范不做硬性规定。,2 术 语,术语的条文仅列出本规范内常见的,且容易混淆、误解和日常工作中概念模糊的基本术语。在原规范基础上,根据当前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现状及有关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范等,对原规范的术语给以进一步明确,同时增加了“顶管机”的术语解释。术语中所给的英文译名是国外某些标准拟定的。,2.0.5 顶管机 jacking equipment在地表不开挖的情况下,利用穿越顶进方式铺设、修复、更换地下管道的机械设备。,3 基本规定,3.0.1 检查人员应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3.0.2 机械设备主要工作性能应达到使用说明书中各项技术参数

8、指标。 土方机械:最大牵引力、挖掘能力、激振力、额定载重量、拌和宽度、最大拌深等;筑路机械:摊铺宽度、摊铺厚度、洒布沥青量等;桩工机械: 钻孔速度、钻孔深度、沉桩深度,冲击重量等;起重及垂直运输机械: 额定起重力矩、最大起重量、工作幅度、起升高度,安装高度等;,混凝土机械:生产能力、泵送能力、喷射能力、输送距离等;焊接机械:额定焊接电流、空载电压、额定电压等;加工机械:最大进线直径、生产率等;非开挖机械:截割高度、截割宽度、截割硬度等。,3.0.3 机械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故障记录,应及时、准确、完整、字迹清晰。机械设备的检查、维修、保养、故障记录,是机械设备管理重要环节资料,对该内容检查

9、可督促相关单位在日常管理过程中落实责任。3.0.5 机械设备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械设备各安全装置包括各安全防护装置,限位、保险装置,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断绳保护装置等。,3.0.6 机械设备用电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有关规定。本条要求机械设备的临时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要求。认真执行规范中体现的三项基本安全技术原则: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采用TNS 接零保护系统;采用漏电保护系统;是保障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的重要技术措施。,3.0.7 机械设备的噪声应控制在现行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

10、523 范围内,其粉尘、尾气、污水、固体废弃物排放应符合国家环保部门所规定的排放标准。条规定对机械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粉尘、尾气、污水、固体废弃物应采取措施予以控制,以减少环境污染和干扰居民的正常生活,做到保护环境,保障人民身体健康。,4 动力设备,4.1 柴油发电机组4.1.5 柴油发电机组严禁与外电线路并列运行;且应采取电气隔离措施与外电线路互锁;当两台及以上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步装置,且应在机组同步后再向负载供电。,本条对发电机组电源与外电源线路的电气隔离措施及保证发电机组不致因与外电线路并列运行而发生倒送电烧毁事故所作出的规定。,4.2 空气压缩机及附属设备,4.2.1

11、空气压缩机应安装在室内符合规定的基础上,并应高出室内地面0.25m0.30m。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应处于水平状态,放置应稳固,其拖车应可靠接零,工作前应将前后轮固定,不应有窜动。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在工作中会产生振动和冲击,因此,安装时必须放置平稳、固定良好;移动式空气压缩机为防止电动机绝缘损坏导致人员触电,故采取拖车接地措施。,5 土方及筑路机械,5.1 一般规定5.1.3 传动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液力变矩器工作时不应有过热,传递动力应平稳有效;滤清器清洁;各连接部分应密封良好,不应漏油;2 变速器档位应准确、定位可靠,工作时不应有异响;3 变速箱不应有渗漏;润滑油油面应达到油位检查孔标线;4

12、 转向盘的自由行程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转动及回位应灵活、准确;5 各部传到齿轮啮合应良好、运转平稳,不应有异响。,风扇皮带松、油冷却器堵塞、内泄过大及齿轮泵的过度磨损造成循环流量不足等都是液力变矩器产生过热的原因,当发现有上述故障之一时应予排除才能保证传递动力平稳有效。齿轮磨损过度、变速杆及前进倒退杆定位装置弹簧弹力不足,调整不当,是造成变速器跳档的主要原因;轴承、齿轮、花键轴磨损过度,伞齿间隙不当,润滑油不足或过稀,会造成变速器异响;当发生上述现象时,应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再开机。,5.1.5 制动及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制动踏板行程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2 制动液型号、规格应符合

13、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制动液液面应在标志位置;3 制动总泵、分泵及连接管路不应有漏气、漏油;4 空气压缩机应运转正常,气压调节阀工作正常;当系统压力超过规定值时,安全阀应能自动打开;5 制动蹄片与制动毂间隙应调整适宜,制动毂不应过热,制动应可靠有效;6 驻车制动摩擦片不应有油污、烧伤,驻车制动应可靠有效;7 制动块、制动盘应清洁,不应有油污,制动应可靠有效,系统内设防止过载和冲击的装置,为了使液压系统运转平稳,在变量泵油路系统中,安全阀的调定压力不应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力的110%;在定量泵油路系统中,安全阀调定压力不应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力。各类阀的压力设定应符合原生产厂规定,使用中因磨损过度或异物

14、卡住等原因将会造成系统压力过低或过高、工作滞缓及无动作、爆管及损坏密封件等故障;阀的压力如需调整,应由专业技术人员使用专用工具进行。,5.2 推土机,5.2.6 刀角、刀片磨损不应超限;螺栓应紧固。 刀角、刀片磨损过度,机械工作效率下降,严重时将使基板磨损,无法安装新刀角、刀片,造成基板报废;使用中应注意检查,防止刀角、刀片磨损超限。5.2.7 制动及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脚制动刹车工作应可靠有效,两踏板的行程应相同;2 制动闭锁装置、变速操纵闭锁装置、铲刀操纵闭锁装置工作应可靠。,5.2.7 制动衬片磨损后,导致制动踏板行程加大,此时,应按使用说明书规定对制动带与制动毂之间的标准间隙进

15、行调整;以保证两侧制动灵活性一致,两踏板的行程应相同。各类闭锁装置的作用是防止误操作时起保险作用。,5.3 履带式单斗液压挖掘机,5.3.3 工作装置动作速度应正常,工作装置液压缸活塞杆的下沉量不应大于100mm/h。本条应符合液压挖掘机 技术条件GB/T 9139的规定;液压泵及油缸内泄严重、安全阀压力过低、液压油油量不足、油箱滤油器堵塞等是造成液压缸活塞杆下降量过大的主要原因,其后果将造成挖掘机工作装置动作速度缓慢,液压缸提升负载困难,生产效率下降;当发现上述故障时,操作者一般不宜自行排除,应由专业人员或厂家维修。,5.4 光轮压路机,5.4.2 传动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离合器接合应

16、平稳、分离彻底,传递动力应有效;2 变速器档位应准确、定位可靠,不应有跳档现象;变速器工作时不应有异响;3 差速连锁装置应能克服单一后轮打滑;4 变速箱不应有渗漏;变速箱齿轮油油面应达到油位标记位置;5 侧传动运转应平稳,不应有冲击,齿轮润滑应良好。,当发现主离合器分离不彻底、传递动力失效时,应查明是否有下列情况:主离合器压板与摩擦片表面有油污;压板与摩擦片接触不均匀;摩擦片过度磨损;压板弹簧弹力不足及离合器摩擦面未全面接触等。,5.11 履带式沥青混凝土摊铺机,5.11.1 动力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摊铺机配置的柴油发动机应符合本规范第4.1.7 条的规定;2 风冷发动机机体、缸盖散热片、

17、缸套及机油散热器翼片应清洁。 由于沥青混凝土的出料温度高达约170,摊铺机始终处于较高的温度下作业,故摊铺机一般较多地选用风冷发动机,以保证其工作可靠性。,5.11.8 工作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刮板输送器应完好,刮板应齐全,不应变形,链条不应松旷;2 输料减速装置工作不应有异响,润滑油油面应达到油位标记高度;3 螺旋分料器螺旋轴不应变形,螺旋叶片应齐全,不应有缺损;4 振捣梁、熨平板应工作正常,工作面平整,不应变形;端面挡板应完好;5 厚度调整机构和拱度调整机构应操纵轻便、准确有效;6 接收料斗不应有变形、开裂、破损;7 自动调平装置应完好。,摊铺机的主要工作装置是熨平装置;熨平装置由刮料

18、板、振捣梁、熨平板组成,影响沥青混凝土铺层的密实度及表面平整度,且会在表面产生拖痕;摊铺厚度值及拱度值调整不准确,则达不到施工要求;因此机操人员应使熨平装置处于完好状态。,5.13 液压破碎锤,5.13.1 液压破碎锤应与挖掘机相匹配,连接螺栓和连接头应无松动,液压管路应无泄漏现象;挖掘机的动臂与破碎锤的钻头之间应无干涉现象。 液压破碎锤生产厂家较多,不同厂家、不同型号的销、孔位置、尺寸不尽相同,选择时应与挖掘机型号相匹配。,6 桩工机械,6.4 筒式柴油打桩锤6.4.1 整机应符合下列规定:1 筒式柴油打桩锤附属部件应齐全,上下缸体不应有裂痕和严重锈蚀;2 燃油泵和机油泵等附属部件连接应牢固

19、;3 燃油系统和润滑系统管路固接应良好,油路应畅通,管接头不应有渗漏,橡胶管不应老化;4 水冷式柴油打桩锤不应有内泄外漏,冷却水量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5 风冷式柴油打桩锤下汽缸散热片应保持清洁,不应有油污;6 活塞环、阻挡环、导向环、半圆挡环磨损量不应超过说明书规定,缸体内应清洁,不应有异物;7 起落架和导向抱板磨损量不应大于4mm,抱板与桩架立柱导向杆间隙不应大于7mm。,为预防在强烈振冲过程中部件脱落,造成意外事故,故要求附属部件连接牢固;良好的润滑才能保证柴油打桩锤在高温下正常工作,且可防止其非正常磨损,延长锤的使用寿命;为防止水冷式柴油打桩锤缺水干烧,应经常检查其水量;为使柴油打桩锤

20、在施打过程中不至于产生过热、提前燃烧现象,风冷式柴油打桩锤应保持良好的散热性能;活塞环半圆挡环产生过度磨损,会造成上下漏气使能量过度损失,影响锤的爆发能量;导向环磨损严重,会使锤芯在跳动中晃动,使上缸体非正常磨损;阻挡环磨损严重,有可能使锤芯跳出缸体外造成事故;故要求各种环磨损量超过规定时应及时更换。,6.5 振动桩锤,6.5.2 工作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1 振动器振动偏心块安装应牢靠,振动箱内不得有异常响声,偏心轴高速运转时,轴承不应过热;2 润滑油面应在使用说明书规定范围内;3 皮带盘不应有裂纹、缺损;传动三角胶带松紧应适度,不应打滑,磨损不应超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防护罩不应变形、破损;4

21、 隔振装置的弹簧、轴销应齐全,不应有塑性变形和裂纹;5 导向滚轮安装应紧固,转动应灵活,不应有缺损;与桩机立柱导管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7mm;6 提升滑轮组外观应整齐,滑轮转动应灵活、轻便,不应有裂纹、缺损等损伤;钢丝绳使用应符合本规范第7.1.7条规定;7 不应有横振。,工作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振动器是振动桩锤的核心部件而且高速转动,振动箱内有响声或轴承过热意味着机件出现了故障,应停机检查。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再行启动;润滑油对振动器在高速运转中产生的高热具有润滑和散热作用,因此,应经常检查振动箱内的油量,不足时应及时添加,以保证振动打桩锤工作正常;皮带盘出现裂纹、缺损时,会因搅断三角胶

22、带或造成飞盘事故,伤及人身安全。因此,应经常检查其完好性;如有裂纹或缺损时应予以更换;设置防护罩是防止出现上述意外情况时起安全防护作用,如检查中发现有变形或破损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隔振弹簧具有保护振动锤及其振动力有效传递的功能,如有塑性变形或裂纹时将丧失上述功效,应及时更换。,6.9 全套管钻机6.10 旋挖钻机6.11 深层搅拌机,7 起重机械,7.1 一般规定7.1.1 起重机械作业报警装置应完整有效。起重机械上装设的作业报警装置是用于提醒、警示操作人员及周边作业人员注意的安全装置。该装置包括灯光及声音报警,具体要求见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使用人员应

23、在每班作业前检查其有效性。7.1.2 起重机械危险部位的安全标志应清晰、醒目、无脱落。本条是依据起重机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符号 总则GB 15052-2010的要求完善细化的。起重机械上危险部位的安全标志用于警示人员在接近或进行有关操作时应注意的,潜在危险,应至少每年(流动式起重机)或每次安全架设前(流动式起重机外的其它起重机)进行一次检查,对脱落或不清晰的标志应及时进行维护。7.1.3 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表7.1.3 的规定。表7.1.3 起重机械与架空输电线间的最小距离,本条为与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GB 6067.1-2010相协调,将“安全距

24、离”改为了“最小距离”。为防止触电危险,要求起重机械架设后(塔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桅杆起重机架设(含加高)完毕,履带起重机行走到位,轮胎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臂架全伸)的固定部件、运动零部件(含吊载)运动全程内任意位置与架空输电线之间任意方向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表7.1.3 的规定。遇特殊情况,需安全措施(如采用足够强度的绝缘材料对架空输电线进行围护、调整相应运动的行程限制、利用符合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应用技术规程JGJ 332规定的安全监控系统中的单机工作区域限制功能等措施)。,7.1.4 吊钩应符合下列规定:1 起重机不得使用铸造的吊钩;2 吊钩严禁补焊;3 吊钩表面应光洁,不应有

25、剥裂、锐角、毛刺、裂纹;4 吊钩应设有防脱装置;防脱棘爪在吊钩负载时不得张开,安装棘爪后钩口尺寸减小值不得超过钩口尺寸的10%;防脱棘爪的形态应与钩口端部相吻合;至少每次架设前和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7.1.6 制动器和制动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动带摩擦垫片与制动轮的实际接触面积,不应小于理论接触面积的70%;2 带式制动器背衬钢带的端部与固定部分应采用铰接;3 制动轮的摩擦面,不应有妨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污;4 当制动器和制动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1) 制动轮出现可见裂纹;2) 制动块(带)摩擦衬垫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或露出铆钉应报废更换摩擦衬垫;3) 弹簧出现塑性变形;4

26、) 电磁铁杠杆系统空行程超过额定行程的10%;5) 小轴或轴孔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5%;6) 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轮轮缘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40%;其他机构制动轮轮缘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7)制动轮轮面凹凸不平度达1.5mm及以上,且不能修复;轮面磨损量达1.5mm2.0mm(直径300mm 以上的取大值,否则取小值)。5 制动片与制动轮之间的接触面应均匀,间隙调整应适宜,制动应平稳可靠。,制动器是保证起重机安全工作的重要部件之一,每班工作前均应对其操纵性能、制动平稳性和制动性能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相应工作,在使用过程中还应定期对制动器的完整性、固定状况、磨损情况等进行检查维护,必要时

27、进行维修更换。,7.1.7 钢丝绳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应有钢丝绳制造厂签发的产品技术性能和质量证明文件;2 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并应与滑轮和卷筒相匹配,穿绕正确;3 钢丝绳不得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断丝、断芯、笼状畸变等变形;4 钢丝绳断丝根数的控制标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 钢丝绳 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 GB 5972规定执行;5 钢丝绳润滑应良好,并应保持清洁;6 钢丝绳与卷筒连接应牢固,当吊钩处于最低位置时或小车处于起重臂最末端时,卷筒上应保留三圈以上;,7 钢丝绳端部固接应达到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强度,并符合下列规定:1) 当采

28、用楔与楔套固接时,固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楔套不应有裂纹,楔块不应有松动;2) 当采用锥形套浇铸固接时,固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3) 当采用铝合金压制固接时,固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接头不应有裂纹;4) 当采用编插固接时,固接强度应符合以下规定:d15mm 及以下,固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90%;,d16mm26mm,固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85%;d28mm36mm,固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80%;d39mm及以上,固接强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5%。其编插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25 倍,且最短编插长度不应小于300mm;编

29、插部分应捆扎细钢丝,细钢丝的捆扎长度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20 倍。5) 当采用压板固定时,固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6) 当采用绳卡固接时,固接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破断拉力的85%;绳卡与钢丝绳的直径应匹配,规格、数量应符合表7.1.7 的规定。,表7.1.7 与绳径匹配的绳卡数,最后一个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应小于140mm,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U型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并不应正反交错。7.1.8 用于轨道式安装的车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1 可见裂纹;2 车轮踏面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15%;3 轮缘厚度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轮缘厚度弯曲变形达原厚度的20%。,7.

30、1.77.1.8 对钢丝绳的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要求直接引用标准,补充了对发生变动可能影响使用安全的检查项目。起重机设计时,绳端固定方式是根据设备使用特点、各种固定方式所能达到的强度而确定的,要求更换钢丝绳时绳端固定必须采用设备原固定方式,绳端固定件的规格及质量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并按标准规定的方法固定。对压板固定和绳夹固接接头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其余类型接头应至少每次安装架设和每年进行一次检查。,7.1.12 对起升高度大于50m 的起重机,在臂架头部应安装风速仪;当风速大于工作极限风速时,应能发出停止作业的警报。高度越高,风载越大,这条是针对高塔而言的。7.1.16 整机主要工作

31、性能应能达到额定指标。主要工作性能是指起重量(最大起重量、臂端起重量)、工作幅度、起重力矩、起升高度、工作速度等。,7.2 履带起重机,7.2.9 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液压系统中应设有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安全溢流阀的调整压力不得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力的110%;系统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得大于液压泵的额定压力;2 液压系统中,限制负载下降速度、保持工作机构平稳下降和微动下降的平衡阀应可靠有效;3 各液压阀不应有内外泄漏,工作应可靠有效;4 所有外露的传动部件均应装设防护罩,且固定应牢靠;制动器应装有防雨罩;5 起重机应设幅度限位装置和防止起重臂后倾装置,且工作应可靠有效;6 起重机应

32、装有读数清晰的幅度指示器;7 变幅限位开关应动作灵敏有效,防后翻装置结构应无塑性变形,吸能装置应无变化。,7.2.9 规定设置后倾装置是为了防止起重臂仰角超过规定限度发生后倾而造成重大事故。7.3 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7.3.1 汽车起重机作业前,必须保证所有轮胎离地,且车架上安装的回转支承平面倾斜度不应大于0.5%。汽车起重机作业前,必须保证所有轮胎离地,且车架上安装的回转支承平面倾斜度不应大于0.5%。依据汽车起重机JB/T 9738提出。7.3.11 对全轮转向轮胎起重机,后轮回正指示装置应灵敏可靠。全轮转向轮胎起重机,后轮回正指示装置应灵敏可靠。保证全轮转向轮胎起重机可安全行驶。7.

33、3.12 对弹性悬挂轮胎起重机,工作状态的弹性元件锁定装置应可靠有效。保证轮胎起重机吊载状态整机稳定性。,7.4 塔式起重机,7.4.1 两台塔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处于低位的塔机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机塔身之间至少有2m 的距离;处于高位塔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与低位塔机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依据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在塔机群塔作业时,为防止塔机结构相互碰撞提出此要求。对钢结构建筑施工中多台动臂塔机均安装于核心筒区域内,起重臂按使用说明书要求的停放角度不能满足非工作状态结构干涉要求时,允许将臂架停放角度增大,但必须采取附加的防臂架后翻机械措施,该措施必须获得制造

34、商或有能力机构的认可。7.4.7 当塔式起重机安装到设计规定的基本高度时,在空载风速不大于3m/s状态下,塔身轴心线对支承面的侧向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4%;附着后,最高附着点以下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0.2%。附着前、后塔垂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在空载、风速不大于3m/s状态下,独立塔身(或附着状态下最高附着点以上塔身)对支承面的垂直度不大于4;附着状态下最高附着点以下塔身对支承面的垂直度不大于2。,7.4.17 塔式起重机的起升高度限位器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对动臂变幅的塔机,当吊钩装置顶部升至起重臂下端的最小距离为800处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升运动,对没有变幅重物平移功能的动臂变幅的塔机,还应能

35、同时切断向外变幅控制回路电源,但应有下降和向内变幅运动;2 对小车变幅的塔机,当吊钩装置顶部升至小车架下端的最小距离为800处时,应能立即停止起升运动,但应有下降运动;3 当钢丝绳松弛可能造成卷筒乱绳或反卷时应设置下限位器,在吊钩不能再下降或卷筒上钢丝绳只剩3圈时应能立即停止下降运动。7.4.18 小车变幅的塔机变幅的双向均应设置断绳保护装置和断轴保护装置,且动作应灵敏、有效。,这两项装置是塔式起重机最关键的两项安全防护装置;力矩限制器失灵时,会导致超载而酿成重大事故;起升高度限位器失灵时,会导致折臂或重物坠落事故;因此,使用者应经常检查,使其符合本条的规定。7.5 桅杆式起重机7.5.5 缆

36、绳应符合下列规定:1 型号规格、数量、布置形式应符合使用说明书或特殊设计文件的规定;2 当越过公路或街道时,架空高度不应小于7m;3 绳端固定应符合本规范第7.1.8条规定;4 应配备可调整拉力的张紧装置。当对拉力有较准确要求时,应使用测力计进行确认;5 缆风绳的架设应避开架空线路;在靠近电线附近,应装有绝缘材料制作的护线架。,桅杆式起重机缆风绳与地面的夹角关系到起重机的稳定性,夹角小,缆风绳受力小,起重机稳定性好。7.7 施工升降机7.7.3 拖行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表应无机械损伤;2 端头应固定可靠,电缆拉力不应作用到芯线上,且不应造成电缆弯折损伤;3 相间绝缘电阻不应小于1M。为防

37、止拖行电缆损伤引发触电事故而提出本要求。对采用电缆滑车的升降机,应保证滑车运行无卡阻且电缆不从滑车轮中脱出;对采用储缆筒的升降机,应保证吊笼下降时电缆能顺利进入电缆筒中。,7.7.4 应按规定搭设人员到达围栏门的安全防护棚。为防止作业人员进出升降机吊笼时被高空坠物伤害,要求搭设人员到达围栏门的安全通道,该通道的宽度、高度及强度应符合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的要求。7.7.6 导轨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标准节结构应无塑性变形、锈蚀、磨损;2 标准节焊缝应无可见裂纹;3 立柱定位套管、定位止口与齿条弹性柱销应无损伤;4 基础节、加强节、转换节、标准节的构成与组装顺序应符合使用

38、说明书要求;5 导轨架连接螺栓应无缺损、螺栓强度级别与预紧力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6 防止吊笼冲出导轨的措施可靠有效;7 导轨架轴心线对底座水平基准面的安装垂直度应符合表7.7.6 的规定。,导轨架结构的完好性及安装质量是保证升降机安全工作的基础;立柱定位套管、定位止口与齿条弹性柱销是保证标准连接平顺、吊笼平稳运行的基础。安装前应对待装的基础节、加强节、转换节、标准节结构完好性进行检查确认,安装后(含每次加节后)对安装质量进行检查确认,使用中还应定期检查变动未超出允许范围。7.7.11 驱动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SC 型升降机传动系统和限速安全器的输出端齿轮与齿条啮合时的接触长度,沿齿高不应

39、小于40%,沿齿长不应小于50%,齿面侧隙应为0.2mm0.5mm;2 减速器内油量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正常工作状态下,蜗轮蜗杆减速器内油液温升不应超过60,其他减速器和液压系统的油液温升不应超过45;3 当吊笼在某一作业高度停留时,不应出现下滑现象;当再次起动上升时,不应出现瞬时下滑现象;4 防脱齿装置应可靠有效;5 驱动系统运行应平稳,不应有冲击、振动、异响。,为防止驱动失效造成吊笼意外坠落,应定期对齿轮啮合副的啮合状况、磨损情况和减速器的工作状况进行检查确认符合本要求,对多组传动并联驱动的升降机,每组传动均应符合要求。7.7.14 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工作应可靠有效。为确保防坠装置能

40、在吊笼意外坠落时能将吊笼制停在导轨上,按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的规定,防坠装置必须定期进行标定,标定有效期不得超过1年,防坠装置装机后及使用中每3个月均应进行坠落试验验证,且防坠装置动作后应同时切断驱动控制电源。,7.8 电动卷扬机,7.8.3 外露传动部位防护罩应齐全、固定牢固、无影响运动的塑性变形。为防止运动部件对操作人员的可能伤害,使用中应定期检查确认外露传动部位的防护罩无缺损、固定牢固,防护罩无影响运动的塑性变形。7.9 物料提升机7.9.2 严禁使用倒顺开关作为物料提升机卷扬机的控制开关。倒顺开关触点易被烧坏,有时还会误动作而发生事故;因此,作出本条规定。7.9.3 手持

41、控制按钮应使用安全电压,其接线长度不应大于5m。,7.9.4 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能承受设计载荷;2 承台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预埋件埋设应正确;3 对低架提升机,土层压实后的承载力不应小于80kPa,浇筑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厚度应为300mm;4 基础表面应平整,水平度偏差值不应大于10mm;5 应有排水措施。本条是对物料提升机基础制作提出的要求;只有基础符合规定,才能保证架体稳定。,8 高空作业设备,8.4 自行式高空作业平台8.4.1 各种警示、警告、操作标识、标牌等应齐全并清晰。 本条提出了对产品的各种安全标识,警告标识的检查。设备使用、操作过程中,各种警告标识对使用者

42、和周边人员具有重要的作用。如果缺失,需要补充完整。根据产品标准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 设计计算、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GB 25849-2010中7.3节的规定,标牌中包含了额定载重量、最大允许风速、底盘最大倾斜角度等和设备安全相关的重要信息。8.4.2 各类自行走式高空作业平台的喇叭、汽笛、警示灯等信号装置应信号清晰,机油、液压油、燃油、蓄电池电解液等不应有渗漏现象。,本条提出对信号装置的检查和升降平台基本外观的检查。信号装置用于在设备操作过程中发出警示音、光,以警示其他作业人员。由于升降平台的作业高度可以达到数十米,从平台中,不便对地面的其他作业人员进行观察和警示,所以需要保证装置的完好性与清晰性

43、。8.4.3 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的力矩限制器、荷载限制器、倾斜报警装置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本条中规定的检查内容为安全保护装置。力矩传感系统与倾斜报警装置在平台达到倾翻力矩时,发出警示信号并阻止其他影响倾翻的动作。在部分臂架式升降平台中,根据臂架伸出的长度不同,会有不同的起重载荷曲线。如果行程开关被拆除或失效,会导致在不适当的载荷曲线下,平台超载从而造成设备倾翻等严重后果。,8.4.4 地基承载能力,地面的坡度、平整度应不低于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由于升降作业平台自重较大,地面的承载能力、平整度、坡度对产品的安全使用存在非常大的的影响。现场检查

44、时,应该把使用地面的状态作为检查项目之一。地面的承载能力与坡度应满足不同设备的使用要求。8.4.6 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的主要承载结构件应无裂缝、损伤及永久变形等。本条提出对主要结构件焊接和破损状态的检查,为机械结构件的通用检查项目。8.4.7 金属结构件螺栓或铆钉连接的预紧力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规定;零部件连接应可靠,不得松动。本条为对连接件的检查。,8.4.8 各种运动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1 转向应灵活、操作应轻便,不应有阻滞;2 转向连杆不应有裂纹、损伤;3 轮胎应符合本规范第5.5.3条的规定。4 臂架的起升、伸缩及回转不应有爬行、冲击、抖动; 5 移动式升降作业平台的支腿、伸缩轴等稳定器应

45、能伸展、锁定可靠;6 各部位润滑装置应齐全,润滑应良好。,由于升降工作平台的运动机构较多,转向、起升、伸缩回转等动作都应该平缓。运行中产生的振动会由于力矩的影响被放大到平台,从而造成平台的晃动量、振动量增大导致危险的发生。第5款中的稳定器装置与升降工作平台的伸展高度、水平距离和起重量会有很大的关联。部分厂家的产品允许在稳定器使用和未使用时有不同的限定工作范围,此种情况下,稳定器的锁定装置、互锁装置的完好性和可靠性非常重要。如果锁定装置失效,有可能导致在稳定器没有放下的情况下,平台超出工作范围而发生事故。,8.4.9 控制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互锁控制和急停功能应灵敏可靠;2 脚踏开关应没有被

46、改动、关闭或阻拦;动作开关或控制手柄、杆均可自动返回空挡位置;3 平台控制、地面控制模式切换功能应灵敏可靠;4 设备互锁控制和作业幅度范围控制系统应工作正常;5 紧急下降功能应可靠有效。,本条为对控制系统的检查项目。控制装置应该便于操作人员使用,根据产品标准的要求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设计计算、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GB 25849-2010)第5.7.3条,第 5.7.4条规定,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要具有地面和平台两种控制模式,可以切换,并且保证地面模式的优先。当高空中的作业人员发生意外,地面工作人员可以优先选择地面模式并由地面操作将平台中的作业人员降低到安全区域。对于用于控制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的所

47、有动作开关,应该能够保证在操作后自动返回空挡位置,以防止误操作或者意外连续运行而造成伤害。,8.4.10 制动系统各管路、部件连接应可靠;运行制动和停车制动应可靠有效。本条为对制动系统的检查,自行走式升降工作平台的驻车制动与行车制动性能要在现场进行检查。不同厂家对产品的坡道制动能力会有不同的要求,现场需要针对设备标称进行制动检测,并保证制动可靠。尤其驻车制动,比较容易忽视,升降工作平台升高后,地面的轻微坡度,会导致驻车制动失效情况下,平台发生位移导致事故。驻车制动与运行制动都会影响到设备的安全使用,在现场应予以检查。,9 混凝土机械,9.2 混凝土搅拌机9.2.8 制动及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48、:1 上料斗应能在任意位置可靠制动,料斗不应下滑;上下限位装置动作应灵敏可靠;2 开式齿轮及皮带的安全防护罩应齐全完好,上料斗安全挂钩及轨道上的安全插销应完好齐全;3 皮带传送上料系统应设置紧急制动开关,且应灵敏可靠;4 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搅拌机设置的安全挂钩和插销,是设备停机检修、清理机坑时的有效安全防护装置, 应确保其齐全、完好;上、下限位是控制上料斗有效卸料和接料的保护装置,若失灵,将会引起料斗提升机无限制提升,导致钢丝绳被绞断,发生料斗坠落伤人事故。,9.3 混凝土喷射机组,9.3.5 工作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振动器工作应正常,卡固应牢靠,振动筛应完好;2 喷嘴水环眼应畅通,混凝土输送胶管应完好,应无破损、泄漏现象;3 轮胎应符合本规范第5.5.3条的规定。本条要求混凝土输送胶管应完好,因为输送管如存在破损或管壁磨损超限的隐患,将会造成输送管破裂,导致高压的混凝土从输送管喷出,对人体造成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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