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规范国投哈密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投资项目建设和工作人员的安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及国投集团公司、国投煤炭有限公司对投资项目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明确了公司投资项目各参建单位、部门、人员基建安全管理职责、目标和工作内容,规定了基建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管理关系和基本原则。第三条 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国投集团公司、国投煤炭有限公司和投资项目管理单位(项目公司)三级管理模式,公司全面负责投资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级单位(部门)的监督管理。第四条 公司基建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公司所属投资、控股项目的安全管理以及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第五条 随着公司各投资项目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对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本办法为试行,请各相关人员提出意见或建议,以便不断补充和完善。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第六条 公司(项目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