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江西省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编制说明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促进我省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和图书馆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江西省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标准与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标准与规范)。本标准与规范立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图书馆(室)的建设与管理,总体要求是: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服务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和终身学习的能力;多方投入,加强图书馆(室)的硬件建设,增加藏书量和增添设备设施;提高馆藏图书质量和使用效益,积极发展网络数字化图书馆,扩大资源信息量;建立一支有较高专业技术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的人员队伍,推进全省中小学图书馆(室)建设与管理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方向发展。二、标准与规范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部分。小学每班按45人计算,初中、高完中、高中每班按50人计算。考虑到各地办学条件的差异,将装备标准分成了两类,让每一类学校都有可实现的阶段性目标,促使其分步骤、分阶段地去不断提高装备水平,最终实现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