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释义第一部分 绪论 土地管理的基本规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已由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经过三次审议,于1998年8月29日郑重通过,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在通过这部法律时,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有141人参加投票,其中139人投赞成票,2人弃权,无人反对。这样一部涉及面很广,反映着复杂的利益关系的法律,能够获得如此广泛的关注与赞同,也是很难得的。 新的土地管理法总结和反映了近十几年来社会发展、经济改革在土地管理方面的新情况、新经验、新的需要,确立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突出了耕地保护,强化了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完善了调整土地关系的一系列行为规则,将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大大地向前推进了一步。在这篇绪论中,着重分析土地管理立法的意义及其特点、介绍新的土地管理法的基本内容及主要问题,以求有助于了解这部法律条文的确切含义,有助于法律的正确运用。 一、土地管理立法的重大意义 土地管理立法所以有重大意义,直接决定于土地对人类社会所具有的特别重要的作用,或者说,土地资源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土地管理法的特殊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