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害隐患排查、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害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特制订水害隐患排查、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1、当在采掘过程中出现水患异常情况时,现场作业人员要立即停止作业,及时上报防治水管理部门,进行排查治理。2、根据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在开采存有水害地带时,地测科必须提前向有关职能科室进行通报,并制定相应的措施,经会审后在工作中严格执行。3、根据矿井各生产工作面的现场情况地测科要对可能出现的水害情况进行预报。当工作地点出现异常水患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做出预防措施进行治理。4、在生产过程中,跟踪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补充矿水文地质资料,与水文地质报告相结合,确保矿井生产安全。5、在预报有水害危险的工作面,每天指派专人至现场跟班作业,并进行钻探,严格执行探防水制度。6、组织专业人员对水害进行防治,杜绝水害的发生。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对于本矿地测防治水相关资料、技术报告等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1、矿内部使用的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由地测防治水管理部门根据已有的地质资料和地质水文地质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