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运集团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培养企业人才,规范在岗人员职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管理,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技能,确保企业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高效运行,现根据发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培训类型(一)职前培训:包括新员工培训和入职(岗位)培训;(二)在职培训:包括管理培训和专业培训(分内部、派外培训等形式)。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控股公司人员培训,若关系公司实际情况需另做规定的,需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批并备案。第二章 职前培训第四条 新员工培训(一)培训宗旨:旨在增强新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为其逐渐融入企业文化奠定基础。(二)培训内容:企业发展规划、企业文化、企业历史与业绩、规章制度、与本企业有关的新知识、新技能和新观念。(三)培训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也可采用委托培训的方式。(四)培训时限:可根据新员工人数、培训需求等实际情况确定,课时不少于12小时。 (五)培训对象:在最近一个季度内新上岗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六)培训费用:如发生工本费用,由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