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一、为了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机制,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二、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全面负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必须与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同时制定。三、安全目标实行民主管理,采取相应的组织、技术和政策措施,鼓励职工参加安全目标管理工作。由安全副矿长制定实现安全目标的具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应每年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保证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组织、技术和政策措施和安全目标管理的实施、考核和奖惩。五、年度安全管理目标:事故死亡人数;千人负伤率;工日损失;设备完好率;工程质量优质率;设备和财产损失;安全教育与培训率;遵章守纪,制止“三违”。六、签订责任状,将各项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区队、科室、车间、班组,并制定季度、月份安全管理目标,逐级按季、月考核。考核内容:承诺的安全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区队、科室、车间、班组安全管理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遵章守纪,制止“三违”情况。 安全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