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部门职能职责县政府办:一、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以及其它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二、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或上报的文件。 三、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 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的执行落买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反馈有关情况。 六、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及时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来信来访事项。 八、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发挥参谋作用。(县政府政策研究室) 九、负责县政府的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大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报送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