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有色金属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评估评分办法序号评估项目评估内容和安全管理要求分值评 分 标 准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人员要求100分1、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从业人员指企业在册人员。承包(承租)方人员不在此列,但企业应与承包(承租)方签定劳务合同,并将各自的安全责任在合同中约定。30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分。2、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主要负责人)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并取得安全资质,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20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取得安全资质、持证上岗的不得分;第一责任人有参加行业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安全资质,但直接责任人未取得安全资质的扣10分。3、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聘任不少于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主任;从业人员3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聘任不少于1名安全主任;从业人员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