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评价办法一、目的1、规范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提升工程质量。2、评价施工单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优缺点,作为合格供方评价的依据,同时,交成控部按相关制度确定施工结算额度。3、规范供方管理,并为确定邀请投标的施工单位奠定基础,建立集体参与的客观评价机制,实行优胜劣汰,为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创造条件。二、评价部门及评价内容序号评价部门评价内容权重1工程部/项目部施工单位项目组织情况、技术力量配备、劳务组织状况、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配合、成品保护等与工程相关内容25%2物业公司物业交付产品质量、保修期内整改配合及整改质量情况25%3成控部合同造价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恶意签证16.67%4技术部图纸深化(优化)能力,出图的进度、质量;样板配合状况16.67%5营销部、售后部是否存在客户投拆、是否影响营销工作正常进行16.67%三、评价程序每半年由计划投管部组织各部门相关同事共同对参与工程施工的各施工单位进行评价,对同一公司,但不同的项目经理(或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