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遂、成渝(复线)高速公路璧山连接线工程安全、质量奖惩办法第一条 为了安全、优质、高效建设渝遂、成渝(复线)高速公路璧山连接线工程,使安全、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促进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上台阶。根据国家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验收办法、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结合该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安全、质量管理(内业)方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每条(次)500元处罚:1、没和班组或责任人签订安全、质量管理责任书的; 2、没向班组和相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的;3、新人员上岗前,没进行安全教育的;4、没制订安全、质量奖惩办法的;5、没编制安全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的;6、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没按规定上报的;第三条 现场安全、质量(路基)方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每条(次)500元处罚:1、滑坡和高边坡地段施工、爆破工程施工,没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2、施工现场出入口或沿线各交叉口、高边坡、爆破作业点、油罐存放处等危险部位,没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