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顺利实现,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激励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奋发进取,自觉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安全绩效,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安全绩效是指基于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控制和消除风险取得的可测量结果。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大队各中队和人员的考核。第二章 安全绩效考核要素第四条 考核实行记分制,总分为100分,按以下六个要素进行考核记分。被考核单位不涉及的要素(子要素)按缺项处理。1、安全目标(50分,扣完为止) 发生工亡事故、重伤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危化品事故、重大特种设备事故、重大交通事故,扣50分;各部门、各中队及修保车间安全目标任一项超企业下达的考核指标扣10分,扣完为止。不与重复扣分。2、安全基础管理(15分,扣完为止) 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安全机构、网络及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组织人员保证体系,满分3分。1项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 安全台账、记录等基础资料齐全、记录真实完整,满分5分。1项不符扣0.5分,扣完为止; 各种计划、总结、报表上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