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镇花房完小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为了落实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学校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一、校园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一)领导全校师生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治安、防火、交通、卫生防疫等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行政管理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督导、有总结。(二)主持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落实。(四)加强对师生法制、安全、卫生防疫、自我防范教育,及时解决涉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和问题。组织安全检查,对公安机关及上级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意见,在规定期限内落实。并将结果上报。(五)组织对教师的安全工作的考评。二、校长曾焕胜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加强对全校安全工作的管理领导,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校各类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一)贯彻落实有关学校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二)依法组织制定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人。(三)组织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