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课堂行为规范为了营造优良的教学环境,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规范课堂教学秩序,严格课堂教学管理,有序推进教学活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特制定我校课堂行为规范。各学院可根据实际,制定补充规定,与本规范一并施行。一、教师课堂行为准则1、教师应遵从学校的各项制度、规定、要求和本行为规范,服从学院和教研室的工作安排,严格按各教学环节要求履行其职责,不传播、不散布有损于社会稳定、学校声誉和学生稳定的言论,做到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教育学生热爱祖国,尊重他人,积极上进。2、教师在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重温教案(或讲稿),上课时必须携带教学手册、教学合同、教学日志、教案(或讲稿)等教学文件,以及必备的教学工具。3、教师应在上课前3分钟到达教室,关闭本人通讯工具和其他与教学无关的电子设备,检查教学设备,认真填写有关教学文件,并作好上课前的最后准备工作。4、教师授课时,衣着应得体、大方、整洁,不得戴手套,保持服装钮扣齐全,严禁穿超短、超薄、露胸、露腰、露背的衣、裤、裙,不得穿拖鞋或鞋拖,头发要梳理整齐、无异味、无头屑。女教师课前可适当化妆,但不宜浓妆艳抹,不得涂抹有色指甲油,不得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