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1年度地矿、测绘、土地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评材料的通知连国土资2011105号各县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各直属单位,市有关单位职称办:根据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职称工作的通知(连职称办20116号)要求,结合江苏省地矿、测绘、土地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精神,经市职称办审核同意,现将二一一年度我市地矿、测绘、土地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材料上报时间及注意事项(一)凡申报2011年地矿、测绘、土地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材料经各县区职称办、市有关单位职称办审核同意后,请于2011年7月31日前集中报市国土资源局,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区申报材料在经县区职称办审核同意后送交县国土资源局或市国土资源局分局集中送市国土资源局。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等非公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推荐,经人事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按规定程序上报。请各单位抓紧布置,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推荐、审核工作。(二)上报材料应做到客观真实、手续齐全、材料完整、书写清晰。二、申报人员范围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