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矿业煤矸石发电公司值长室绩效考评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强化值长室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司岗效实施考核办法,结合部门工作标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力求全面、客观、准确评判各值长管理水平并促使值际、部门管理进一步提升,特制定值长室管理人员绩效考评办法。 第二章 考核目的第二条 全面了解、评估本部门人员的工作绩效,对日常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有效跟进和调控,对于表现突出,加强沟通与激励,对于工作积极性不高,效率低且经常出现失误,及时纠正并给予考评。以提高部门整体的工作效率。 第三章 考核范围第三条 本部门副总值长、值长均需考核,并适用于本办法。 第四章 考核原则第四条 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观的原则为主导;第五条 以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及日常生产调度及现场管理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第六条 考评工作中,坚持对事不对人,重视工作态度、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以提高整体工作业绩为目的进行考核。 第五章 考核时间第七条 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