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工作核心制度(一)查对制度 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每日总对,包括医嘱单、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级别、过敏、隔离等),设总查对登记本。单线班处理的医嘱,由下一班负责查对。(2)各项医嘱处理后,应核对并签名。 (3)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4)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经医师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完毕,医师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5)对有疑问的医嘱须经核实后,方可执行。 发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发药、注射、输液等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三查:备药时与备药后查,发药、注射、处置前查,发药、注射、处置后查。 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药品有效期。 一注意:注意用药后的反应。(2)备药时要检查药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标签是否清晰;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瓶(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等。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备药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