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管理规章制度一、 总 则第一条 制定目的:为更好的树立企业整体形象,规范接待工作,展示集团企业的管理风范,要求相关职员做好来宾接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适应对象:党政领导及外宾、相关业务客户来访参观,各类涉外会议的来宾接待,均按本制度执行。第三条 权责部门:运营部。第四条 执行单位:1、被访单位(或部门):负责接待标准的申报(需要配合事情、事由介绍)及来宾的洽谈、陪同;涉及特殊接待活动的由人力资源部另行安排;2、接待通知:业务部门将接待内容及时间最少要提前一天交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并决定需要陪同人数后,由被访单位(或部门)发出;3、接待安排:人力资源部负责整个接待活动指导、协调及管理,行政办公室负责车辆、参观、食宿、票务、赠品等的安排。4、场地:接待重要贵宾要有责任人提前验收场地、检查好所有准备工作的落实、确定行车线路、明确现场指挥责任人负责履行现场调度的职能。5、重要礼品、接待费用超标准的,由业务部门事前提出要求意见并说明事由,由人力资源部审核。6、接待客人完毕后费用报销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由财务中心配合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