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科主要业务职能介绍一、主要职能:拟订全市就业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拟订全市人力资源者平等就业、促进就业、鼓励创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全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全市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综合管理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本市就业工作;拟订全市城乡人力资源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订全市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措施;负责对全市职业培训机构与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完善全市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贯彻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政策;指导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贯彻实施全市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失业预警制度。二、目前主要业务工作:(一)行政许可两项: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认定、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审批发放 法律依据 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