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量化考核方案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个教职工的工作,充分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使学校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园总的工作部署、幼儿园实际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幼儿教师进行百分考核,内容及方法如下:特制定本考核方案。考核内容:对教职工实行过程评价与年终评估相结合的综合考核。具体内容分:师德表现占20%、专业发展占20%、工作常规占45%、工作量占15%,四大板块。一、 职业道德修养(20分)(一)依法执教(20分)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忠诚教育事业(4分)。凡在师生中散布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或散布有悖于各级教育部门及学校关于教育教学管理有关规定言论的、有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本条不得分。2、 贯彻教育方针,自觉树立全面的课程观,实施素质教育(6分)。不经学校批准私自调课每例扣1分;3、 教育教学活动中,面向全体幼儿,尊重幼儿人格(10分)。体罚、变相体罚、讽刺挖苦幼儿,经调查属实,每次扣2分;家长走访至市教育局及以上者,经查属实,每次扣10分。造成较坏影响的,师德考核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