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年度履职考核方案为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引导、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华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考核对象全校在编在职教职工。二、基本原则1、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坚持组织评鉴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学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2、与师德考核相结合原则。师德考核作为学年度履职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学年度履职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3、与教师聘任制相结合。学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的重要依据。4、与发展性教师评价相结合原则。开展平时考核管理和学年度履职考核管理,将其评价结果作为评定教师学年度履职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据。5、坚持“考核与奖金挂钩,拉开档次,优职优酬,有利于调动积极性”原则。三、考核标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各类人员考核各等级的基本标准是:(一)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1、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思想政治素质高,有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