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部中、小队管理制度办法为进一步强化劳动纪律 ,提高管理水平 ,推动中队战备训练、抢险救灾以及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经研究 ,特制定队部中、小队管理制度办法。一、劳动组织纪律、考勤和请假制度1 、有事必须请假 ,并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一天由本人写出请假条一式两份 ,分别交小队和中队存查。小队长在保证本小队战斗力的情况下 ,签署意见后交值班中队长审批 ,批准后方可离队。未办理请假手续 , 擅自离队者按旷工处理 ,违者罚款50 元。2、先休息,后补办手续( 包括由别人代办及电话请假者 )视为无效请假 ( 特殊情况例外 ),当天按旷工处理 , 违者罚款50 元。3 、请假期满要按时归队 ,若不能按时归队 ,应在假满之前向值班领导说明情况 ,并办理续假手续 ,特殊情况电话续假有效。否则, 超假天数按旷工处理 ,每超一天罚款50 元,以此类推。4 、值班、待机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请假外出(必须保证小队人员不低于8人),必须填写临时请假条,小队长批准后经值班中队长同意方可外出,归队后立即消假。每月临时请假外出不得超过4次,累计不得超过4次,超过4次的按1天事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