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管理手册巢湖和县友西混凝土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管理规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提高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混凝土标准,参照GB/T 190002000标准,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企业应强化质量意识,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积极采用GB/T 190002000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结合企业的实际,制定可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确保有效运行,实行质量否决权。 第三条 站长(经理)是本企业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者,站长(经理)应将本企业的宗旨、方向和内部环境统一起来,创造使员工能够充分参与实现企业目标的环境。站长(经理)可以任命管理者代表全权负责质量管理,技术负责人在站长(经理)或管理者代表直接领导下对产品质量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四条 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按本规程要求,参照GB/T 190002000标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编制为保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所必需的程序文件,主要应包括:文件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