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单位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细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锅炉压力容器管理的指导思想,管理机构,管理范围;锅炉压力容器设计、订货、制造、进厂复验、安装、使用登记、使用管理、修理改造、定期检验、耐压试验、安全附件管理等规定。本标准适用于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的管理。2总则2.1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锅炉压力容器一生管理,确保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特制定本标准。2.2本标准着重对公司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做出明确规定,本标准没有提到的内容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及中油公司有关规定。3管理职责3.1公司机动部负责公司内所有单位的在用锅炉、压力容器的监督管理。3.2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根据需要配备锅炉压力容器专职或兼职责任工程师,负责本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及使用。3.3基建部门应设专职或兼职锅炉压力容器责任工程师,负责基建锅炉压力容器设计、订货、制造、复验、安装过程中的质量监督。3.4生产车间分管设备主任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车间锅炉压力容器日常管理。4管理内容和要求4.1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