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安全生产告知书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企业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生产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企业的前途和命运,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企业要发展,社会要和谐,人类要进步都离不开安全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是法律的要求,社会的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必须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必须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一万的努力防止万一的发生。为此,南山区安监局郑重告知和要求各企业认真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依法保障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本单位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