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规程(试行) 为规范学院教学管理行为,进一步明确系(部)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特制定本教学管理规程。第一章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第一条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组织实施教学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由学院根据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和本院办学实际,确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原则,下发至各系(部)组织贯彻实施。第二条 各系(部)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原则,经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讨论,提出各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草案后报教务处。第三条 由教务处审核各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报学院专业指导委员会审定,学院批准。第四条 教务处负责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印制、下发,并负责各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有关材料的立卷、归档。第二章 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的确定第五条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由教务处初步确定下学期执行计划,下发到各系(部)。第六条 各系(部)根据教学实际,以书面形式提出确实需作个别调整的课程名称和理由,报教务处。第七条 由教务处汇总审核,确定分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第八条 有关材料由教务处负责立卷、归档。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