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宋河镇委办公室 宋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宋河镇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党支部、各村(居)委会:宋河镇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已经镇党委讨论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2年1月10日宋河镇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构建规范有序的建设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以宋河镇总体规划(20112030)、宋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和各行政村村庄规划为执行蓝本,同时执行以此为基础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第三条 纳入镇区规划管理的村明确为:鲍河村、苍台村、高家畈村、柳家岭村、胡家城村、同升村、发水河村、殷家冲村等。纳入中心村规划管理的村明确为:合兴集村、秦关村、董家城、高家垱、陈关村、鲁家庙、何梅畈村、张关村、徐桥村、江家畈等。其他村纳入农村居民点规划管理。二、组织领导第四条 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