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总支制度汇编 (三)团总支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制度为了进一步做好党组织的助手,发挥党的后备军的作用,切实地把团内的符合党员标准的优秀团员,向党组织推荐,做好基础工作,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团总支成立人文学院推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学院团总支书记、团总支委员(包括各团支部书记),由团总支书记具体负责;各团支部成立推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团支书、班长和团支部委员。团支部推优领导小组,由团支书具体负责。 推荐优秀团员入党,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广泛征集全体团员意见的基础上,由团支部推优小组依照大学党委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规定的精神,结合被推荐人的具体实际表现,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择优推荐,并出具推荐报告。 团总支在接受团支部推优小组的推荐报告和申请表的两周内,要派专人及时深入团支部,调查了解,并与被推荐人进行谈话,形成团总支推优的书面报告。 在团总支委员大会上,听取团支部的推优报告和团总支的调查报告的汇报,并进行表决。在推优表上签署团总支决议,上报学院党总支。 在整个推荐调查和团总支审核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