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讲座第二十三讲讲稿刘剑文税收法律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我国税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税收法律制度建设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已经提出了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的蓝图。税收法律制度与税制改革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今天,我们更应该从法治的背景之下来思考和推进税制改革。基于这一思路,我将讲一下关于税收与税法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一)税收的内涵与职能 1税收的内涵 税收是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重要形式。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税收作过极其深刻的论断,对税收的抽象本质作出了科学概括。马克思指出:“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也指出:“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