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三角路小学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小学管理规程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本校章程。第二条:学校是一所公立学校,学制为六年。由武昌教育局领导。第三条:学校办学理念为:走生活化道路 做生活的主人 第四条:学校以“培养均衡发展、个性鲜明的健康公民和合格建设者,把学校建成现代东方家园”为办学宗旨,树立“学习从生活开始,成功从行动开始”的校训;形成“文明、守纪、好学、上进”的校风;“学问、学习、学识、学养”的学风和“严谨、爱生、民主、创新”的教风。 第五条:学校办学目标: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将学校建设成为现代东方家园。第二章 行政管理第六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校长应具有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要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根据教育法所赋予的权限行使职权。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