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实施母婴保健法系列法律法规的困惑及对策【摘要】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实施母婴保健法系列法律法规的基层机构,医疗卫生单位是妇幼保健业务的具体执行组织。人、财、物是制约医疗卫生单位发展的三要素。导致母婴保健法执法力度弱,既有管理机制上的问题,也有妇幼保健机构发展方向、办医理念上的错误,也有卫生监督队伍力量的薄弱、监督业务不熟悉,以及监督方式与妇幼保健工作脱节等多种原因。目前,国内对实施母婴保健法系列法律法规的研究者凤毛麟角。根据十几年的基层工作经验,笔者对妇幼保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工作的困惑进行了思考、分析和研究。要解决实施母婴保健法系列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必须深化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力度,发挥政府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主导功能;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妇幼保健机构的监管,提升监督功效;正确引导妇幼保健机构的办医方向,加强卫生人才的培养和管理,构建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机构;加大财政对妇幼保健机构的投入力度等。本论文的实践性、针对性强,在实施母婴保健法系列法律法规方面具有独创性和操作性。关健词:卫生行政 法律法规 困难 对策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