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小学管理规章制度1、职权范围内的常规工作要按时按规定完成。2、不在校内搞经销活动和第二职业,不得私自乱办班,乱收费、罚款、订资料。3、遵守职业道德,不参与赌博、迷信等活动;遵守校规校纪、认真履行职责和安全有关规程;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4、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离岗,未经请假空岗超过两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除当天工资;每月有二天病假不扣钱,超一天扣5元,事假每天扣10元,长期病事假、公伤、婚丧假、产假按场及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直系亲属和同事的婚丧假有规定的按规定办,没有的在不影响工作的前题下学校给予方便可不算事假。病、事假无特殊情况要本人亲自提前请假,回来要及时销假,否则算旷工。中途请事假要到教导处签字并签好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请假半天内由教导主任批准,一天以上由主管校长批准,二天以上需由校长批准,由本人填写请假单一式二份。5、按要求积极参加升旗、间操、学习、值周、会议、劳动等集体活动,工作时间不干私活,非规定时间不搞娱乐活动。6、上课不准带手机,开会、学习等活动时间内必须关掉手机。7、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压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