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大型活动组委会制度 为使学生会大型活动的组织筹备制度化、规范化,明确在学生会举办大型活动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提高各部门共同工作的协调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组委会是学生会组织大型活动必要时组建的临时机构,负责大型活动的组织和筹备。 第二条组委会对学生会负责,受秘书处监督。组委会的建立及人员组成由主席团提议,并须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 第三条组委会在大型活动开始前,应当向秘书处和主席团会议提交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 第四条组委会运作期间,对活动相关的人员、资金的调度和使用权负责。 第五条与活动相关的财务收支由组委会统一处理,做到专款专用。大型活动期间,与活动相关的各种问题均可以向组委会提出,组委会必须在活动的相应阶段结束前作出答复。 第六条在活动结束后,组委会统一完成工作总结,上报秘书处和主席团。工作总结会议后组委会自行解散。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生会财务活动,加强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