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复习资料 第一章导论一、法的定义和特征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特征:1、规范性2、国家意志性3、国家强制性4、普遍性5、物质制约性二、法的作用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们的行为或一定的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规范作用的主要内容包括1、指引作用2、评价作用3、预测作用4、强制作用5、教育作用社会作用的主要内容包括1、政治作用2、社会公共作用三、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1、公民(自然人)2、机构和组织(法人)3、国家公民和法人要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就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权利能力,或称权利义务能力,是指能够参与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四、法律责任的概念,立法、执法、司法的概念法律责任是指人们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或因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不利法律后果。立法,又称“法的制定”,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或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