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经信煤炭2010344号 淮南、淮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国投新集公司,各产煤市煤炭管理部门: 现将安徽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和安徽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检查评分办法印发给你们,自即日起实施,原标准同时废止。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安徽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 根据关于深入持久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行2009117号)的要求,结合我省煤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合法生产的煤矿。第三条 年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上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级分七个专业,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年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以下的煤矿增设地面设施专业,各专业满分100分;第四条 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的评级计分实行百分制,专业考核得分乘以该专业系数后合计,得出煤矿总分。(一)年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及以上的煤矿各专业评级系数:1.采煤: 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