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学生科学与技术协会规章制度工作制度1.学生科学与技术协会主席团是本会日常工作的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本会实行以主席团负责制为主体的各部门工作负责制。2.各部门负责人对主席团负责,服从主席团的领导,接受主席团协调、监督、考核,在例会上做出近期工作小结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并报主席团备案。3.学生科学与技术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是学生科学与技术协会最高的权力机构,由它决定学生科学与技术协会的工作方向和任务,学生科学与技术协会代表大会闭会后,由主席团领导本会工作,指定切实可行的活动,组织完成本会的各项任务。4.各部门成员必须服从各部部长的领导。每位学生科学与技术协会成员必须积极参加学生科学与技术协会的各项活动。5.各部或者个人组织的自创活动,必须以书面形式确定活动方案,经主席团认可后方可进行。财务制度1.学生科学与技术协会财务工作总方针是厉行节约,严格把关,少花钱,办实事。2.学生科学与技术协会经费均用于保证学生科学与技术协会日常工作和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实行款帐分离,专人管理。3.学生科学与技术协会财务工作由主席团指定专人负责,负责人定期向主席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