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疃镇民办幼儿园管理制度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关于印发试行幼儿看护点分类管理的意见、安徽省幼儿看护点基本条件,规范个人举办的幼儿园及幼儿看护点(以下统称为民办园)的管理,指导民办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镇幼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一、民办园的管理 民办园实行统一管理。一是要加强对已办证民办园的规范管理;二是要把好民办园申办的初审关;三是加强对无证的非法园摸底排查并进行坚决打击、取缔。各民办园应自觉接受中心校的领导、管理和检查。二、民办园的园长、教师、保育员要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更新幼教知识,提高自身水平和能力。自觉接受教育局的各类人员培训。各类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资格,按规定时间应达到基本的要求。三、民办园应每年接受一次中心校和县教育局的年检,根据年检结果,给予晋升或降级。(顺序为幼儿园、看护点A类、B类、C类)四、民办园的内部管理。1、民办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由举办者任命或聘任,也可由举办者担当,报教育局备案。园长在教育部门的领导下,依照有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