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制度(一)学校要建立校内安全保卫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校园安全工作。(二)学校保卫人员必须由专职保安或能够履行职责的人员担当。(三)建立值班制度和领导巡查制度,编制值班人员安排表,明确告知值班人员应尽职责及义务,保证校园内24小时有人值班。(四)节假日、重大活动安排以及非常时期,应安排专职人员巡逻,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人员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五)安全保卫人员应随时对校园及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巡视,特别是夜间要加强巡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一)学校每季度对校园安全工作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积极进行整改。(二)日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每周开展一次安全工作重点检查。(三)对学校用水、用电、用气、教学器材等相关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并按照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坏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四)建立检查登记制度,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经检查负责人和隐患部位负责人签字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