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宣传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省卫生厅党组书记、厅长 刘家望(2005年5月31日)同志们: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已经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05年3月24日由国务院第434号令公布,并将于明天起正式施行。条例的发布施行,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是依法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的重要保障,我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学习贯彻条例,加强疫苗针对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讲几点意见。一、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是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之后又一部公共卫生领域内的重要卫生行政法规,其所确定的疫苗流通、预防接种及其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是对现行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条例的发布施行,对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的管理,有效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