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在全面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落实农村干部政治经济待遇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村级组织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农村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共河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等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实际,围绕落实党建责任、形成规范机制两个重点;大力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力求实现建强村级组织、促进农村发展两个目标,就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提出如下具体要求:一、健全领导体制,明晰村党组织工作职责1、健全领导体制。村党组织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负责领导和支持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等开展工作。村党组织对村委会要敢于领导、善于领导,支持、监督村委会依法履行职责。村委会及其他村级组织要自觉维护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主动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照相关政策法规和村级民主决策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