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绍兴市教育局及诸暨市委市政府关于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目标责任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市学校安全、综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围绕“强化安全教育管理,共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主题,坚持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核心,以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为重点,以开展校园综合治理活动为动力,以加强领导和加大投入为保障,进一步落实安全综治工作责任制,强化学校领导和教师的安全意识和事故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综治工作各项措施,切实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二、考核范围各直属学校,各镇乡(街道)教办、中心学校。三、考核指标分类根据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管理目标责任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教育局制定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考评标准(附后)。考核指标分为:1、学校安全综治常规工作指标2、学校重大非责任事故控制指标3、学校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指标四、考核依据1、市教育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