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公司员工岗前“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公司级教育培训内容)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安排在老师傅的带领下上岗作业。 一、为什么要进行新员工安全教育: 1、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求; 3、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是员工自我保护的需要。二、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06年1月1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1、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2)、本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