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论驰名商标的网络保护 作者:杜红梅 ; 摘要 随着因特网的普及,电子商务交易额急剧上升,驰名商标的知名度使其成为网络经济中被侵害的重点知识产权。文章在概述驰名商标网络保护的基础上,揭示了驰名商标网络保护的意义,进而对驰名商标网络保护的途径做了重点讨论,要提高公众的域名与驰名商标保护意识,积极解决域名与驰名商标冲突,从立法上完善我国的网络域名与驰名商标法律保护体系。 关键词 驰名商标 网络保护 途径 对驰名商标的扩大化保护,是巴黎公约以来的习惯做法。虽然驰名商标被施以了与一般商标不同的保护制度和措施, 但从巴黎公约到 TRIPS都是将驰名商标局限在现实空间加以保护,并未延伸至互联网络领域。随着
2、信息时代的来临,电子商务迅速崛起,与驰名商标相关的网上商标侵权纠纷和因域名发生的权利冲突屡屡发生,网络虚拟社会中对驰名商标进行特殊保护,是驰名商标保护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驰名商标网络保护概述 驰名商标被施以了与一般商标不同的保护制度和措施,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随着网络商务活动的发展,对驰名商标的侵犯也延伸到网络环境中。 1.驰名商标的概念 驰名商标是指在 国内、国际市场上享有较高知名度、较高信誉,为相当范围消费者所熟知的商标,也称为知名商标或周知商标。它不仅是民族工业精华的集中体现,也是现代企业形象的象征。 2.驰名商标保护及其网络延伸 驰名商标来自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3、,在该公约中规定成员国应对驰名商标予以大于普通商标的保护。这是因为为了树立和维护商标信誉,商标所有人付出了较多的心血,使其产品成为消费者喜欢的商品,所以对驰名商标应当予以较普通商标不同的保护,以保护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对驰名商标给予扩大的保护是世界性的潮流 ,除巴黎公约有相应规定外,关贸总协定( GATT)和世界贸易组织( WTO)的知识产权协议( TRIPS)第 16 条也对此有明确的要求。与此同时,许多国家商标法修改后都增加了保护驰名商标的规定,如英、美、法、德等国的商标法中均有与 TRIPS的要求相一致的保护驰名商标的条欺。我国为了适应这种需要,于 2002 年 8 月 3
4、日通过了商标法实施条例,把对驰名商标保护范围进一步扩大,这些规定实施后在一定时间内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但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蓬勃发展,商标已经进入计算机领域。电子银行、电子销售、广告等 业务的广泛开展,必然会涉及到大量的驰名商标的使用行为,一方面是传统企业(如宝洁等)的电子商务化,另一方面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而产生的专业网络公司,其网站名称或主要标志经过不断的使用和推广将成为新的驰名商标,尤其近几年来驰名商标与域名发生的权利冲突屡屡发生,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要否延伸到网络虚拟世界的讨论,其结论趋于统一:大多数国家都认为应该给予驰名商标特殊的保护,并将其延伸至网络。 二、驰名商标网络保护的意义 互联网
5、的出现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活。网络的触角延伸 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驰名商标的保护同样受其影响。 1.驰名商标的网络保护是保护驰名商标所有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随着电子商务交易额的急剧上升,电子商务在商业组织的整个经营活动中所占的比重会越来越大,并最终超过其他部分。同时,由于计算机通讯打破了地域界限,驰名商标所有人不仅面对其商标开发的新机会,也面临着新的危险和困境。驰名商标的知名度使其成为网络经济中被侵害的重点知识产权,因此,既然在现实交易中对驰名商标实行特殊保护,那么在网络的虚拟社会中也应对驰名商标予以特殊保护。否则对驰名商标的保护 就是不完整的,不利于电子商
6、务的发展,更不利于对驰名商标所有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2.驰名商标的网络保护是商标法律保护发展的必然趋势 由于网络的无国界性,将商标在非传统媒介上进行宣传,会使某些产品或者服务的品牌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的传播而发展成为有相当影响力的商标,为商标权人带来了更多的机遇。 但是同时也要注意到,正是由于网络的无国界性,给企业的商标权保护带来了诸多不便。众所周知,商标权的保护是具有严格的地域性特征的,除本国加入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外,商标权只能依一国的法律产生 ,又只能在依法产生的地域内有效,超出其国家或地域范围,商标即不受该国商标法保护。这种商标保护地域化的规定使现行商标法在面对网络环境时显示出了
7、很多无奈。因此,将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延伸到网络,是以往驰名商标法律保护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 三、对驰名商标网络保护的途径 对驰名商标网络保护的途径,国内外学者都作了很多研究,提出了很多解决办法。结合实践,借鉴其他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看法,笔者认为对于驰名商标的网络保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提高公众的域名与驰名商标保护意识 全社 会应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中国信息产业部、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与工商管理机构、商标局共同努力,帮助商标所有人保护民族品牌,增强竞争力。 实践证明,我国中文域名注册系统的推出必定更多涉及国内的企业及驰名商标持有人的利益。有学者认为,当域名被抢注的驰
8、名商标持有人的经济利益受到侵害的时候,企业和驰名商标持有人自然 会意识到域名保护的重要性。但笔者认为,这种亡羊补牢的办法不利于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不符合市场经济中资源最优化配置的原则。对于我国而言,完全可以从西方已有的域名纠纷 案例中吸取教训,尽早宣传域名保护的重要性,尽快使国内企业及驰名商标持有人认识到域名保护的必要性。如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时,商标局可建议申请人同时将商标注册为域名以防止日后网络侵权行为的发生。 2.积极解决域名与驰名商标冲突 解决域名与驰名商标保护的冲突不能一概而论,应选择尽量简捷的方式处理纠纷。首先应考虑协商解决,其次适用程序简便的仲裁方式,司法审判程序应是最终的解决程序。
9、总之,既要考虑到驰名商标保护的有效性,同时也必须注重保护网络域名的稳定,保障正常的商业往来,促进经济与文化的发展的需要。 3.从立法上完善我国的网络域名与驰名商标法律保护体系 在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网络时代,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专门的解决网络域名与商标争议的法律条例,这显然是不妥当的,而且也不利于解决域名与驰名商标之间的冲突,因此完善我国的商标法律制度势在必行。 在修改商标法过程中,将驰名商标保护的问题规定进去,并将驰名商标的保护延伸到网络中,扩大对现行知识产权法中某些条款的解释,建立针对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法。毫无疑问,驰名商标具有很高的声誉和极大的知名度,包含了极大的商业价值,因此,驰名商标持有
10、人除 享有普通商标持有人享有的民事权益外,还应享有防止非经授权擅自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相似的标识作为商业标识的禁止权,即对假冒、混淆行为的禁止权。总之,在驰名商标网络保护越来越显示其重要性,备受企业和商标权人重视的情况下,针对我国目前的法律,我们必须提出完善和改进的方法,以使商标法律制度能够为商标权人提供一个具体的直接的依据,在驰名商标侵权纠纷出现时能够真正有法可依,为更好地打击网络商标侵权铺路。 国际商标协会前任主席 Mr.Mostert曾说过,地球村上的和谐正越来越取决于对国际贸易标志的适当保护驰名商 标和著名商标已发展成为全球贸易体系、国际贸易关系以及国际诚信原则的象征。驰名商标的保护,早已成为世界性的问题。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和网络环境下驰名商标保护的新问题的出现,驰名商标的国际保护制度必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参考文献: 王雅娟 :网络环境下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 J.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学报, 2003(2) 张丽平 :网络域名侵犯他人商标权的法律规制 J.研究与探讨, 2007(8) 王冰心 :网络下的商标保护恶意抢注域名的经济分析及解决办法 J.当代经理人, 2006(15) 施志源 :试论驰名商标在网络领域的法律保护 J.社科纵横, 2006(1) 陈娟周赵宏 :论网络域名与商标冲突的解决机制 J.商业时代(原名商业经济研究), 2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