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施工技术管理制度第一节:技术管理制度一:施工现场核对制度(一):项目部接到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后,项目总工程师应尽快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内部审查;(二):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核对工作应在总工程师和技术部门负责人领导下进行;(三):对于涉及到结构安全、技术新、难点方案,可由上一级技术主管部门组织会审;(四):对设计文件核对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向建设、设计、监理单位书面汇报前,并向上一级技术管理部门汇报备案,经上级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报建设或监理单位,并参加由建设或监理单位主持的四方会审和现场核对签证工作。(五):结合施工调查结果,汇总设计疑问和存在问题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建议;(六):核对的主要内容1:审查图纸是否完整齐全;2:审查主要材料、设备等的数量、规格、选型、数量是否准确;3:核对设计图纸是否与现场实际情况吻合;4:核对设计图尺寸,应由整体到局部,即首先核对设计资料,如结构图与建筑图是否有冲突、设计说明是否清楚、图纸是否有不清楚的地方、节点图是否详细、材料规格是否清楚等一系列的问题。二: 施工技术交底制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