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小学安全教育制度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安全教育措施和制度如下:(一)安 全 教 育 措 施一、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以校长任组长,大队部、总务处、各班班主任等同志为组员的安全教育组织网络,负责学校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1、坚持三检查制度(开学、期中、期末统一检查)。2、坚持平时常查、常抓,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二、建立安全意识,组织安全讲座,落实安全措施。1、每学期要制订好安全教育工作计划,用“请进来”的办法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2、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安全教育网络。3、建立放学路队护送制度。成立以班级为单位的路队小组,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开展安全知识竞赛。4、学校规定十二岁以下的儿童一律不得骑自行车上学,低年级学生需家长做好上学和放学的接送工作。(二)安 全 教 育 责 任 制为确保安全教育落到实处,明确安全职责,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制定岗位责任。一、校长职责:1、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制订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安全教育制度;2、加强对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