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水泥土桩墙工程施工工艺标准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水泥土桩墙支护结构是利用水泥系材料为固化剂,通过特殊的拌和机械(深层搅拌机或高压旋喷机等)在地基土中就地将原状土和固化剂(粉体、浆液)强制拌和(包括机械和高压力切削拌和),经过土和固化剂或掺合料产生一系列物理化学反应,形成具有一定强度、整体性和水稳定性的加固土圆柱体桩(包括加筋水泥土搅拌桩)。施工时将桩相互搭接,连续成桩,形成具有一定强度和整体结构性的水泥土壁墙或格栅状墙,用以维持基坑边坡土体的稳定,保证地下室或地下工程的施工及周边环境的安全。水泥土桩墙支护结构适用于加固淤泥、淤泥质土和含水量高的黏土、粉质黏土、粉土等土层;直接作为基坑开挖重力式围护结构,用于较软土的基坑支护时支护深度不宜大于6m,对于非软土的基坑支护,支护深度不宜大于10 m。(二)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GB 50202-2002);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CJ 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