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大纲(2007年版)(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二七年四月发布)修订说明2002年4月,原国家电力公司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受国家经贸委的委托,制订了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大纲(试行),对推动和规范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发挥了较好的作用。随着水电建设的大发展,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需要总结和完善。为了适应新的形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保证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总站)组织对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大纲(试行)进行了修订。经修改小组三次开会讨论研究,形成了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大纲(2007年版)(征求意见稿)。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大纲(2007年版)(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寄送给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局、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公司、以及水电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比较多的几个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征求意见,根据收到的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大纲(2007年版)(报批稿初稿)。2007年3月30日,总站在湖南长沙市组织了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