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县乡(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1 总 则1.1 编制目的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乡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灾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2、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法规、条例;1.2.2 经过批准的国家、省、市、县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等1、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2、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3、河南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4、地方防汛工作方案、预案、山洪灾害防治方案等5、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1.3 编制原则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