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镇中心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了建立学校科学、规范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维护教师的利益,稳定教师队伍,规范教师管理,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凤教发2009135号文件、凤教体发201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持续稳步地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向前发展。二、分配原则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分配原则。三、考核对象学校全体在编在岗的正式教师。四、组织领导1、成立学校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薛光明副组长:李有生成 员:薛 斌、索朝阳、蒋文斌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办法的制定,指导教师绩效考核工作。2、成立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组组 长:薛光明副组长:李有生成 员:薛 斌、索朝阳、蒋文斌、徐淑丽、陈冬生、李 萍、徐继勇、聂银梅。考核小组负责